▼网友参与评论
妻子生日快到了,为了买一件“像样”的礼物讨妻子喜欢,竟心生歹念,把罪恶的黑手伸向一位熟悉的女出租车司机。在抢劫70多元钱后,将其残忍杀害,并用受害人的手机向其丈夫勒索钱财。5月9日上午,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女出租车司机被杀案。
1988年5月20日出生的吴某,宿州市埇桥区朱仙镇人。因为妻子即将过生日,为了讨妻子喜欢,他想买一件礼物送给妻子,但是他却苦于无钱,就心生邪念,决定进行抢劫。
2012年8月19日零时20分许,吴某从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来到宿州市道东宿固路南一商店内,用固定电话与熟悉的女出租车司机被害人郑某联系,以租车为由将郑某骗至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周段村附近的水泥路上,借故少付车费与郑某发生争执。
争执中,吴某用事先准备的木棒击打郑某头部,迫使其交出现金70元。
之后,被告人吴某因害怕被害人郑某报警,又用事先携带的绳子将郑某手脚捆绑,并驾驶郑某的出租车将其带至朱仙庄镇后沈村。
在该村村北约一公里处,吴某将郑某勒至昏迷后,又将其投入附近的机井内,致其死亡。
当日,吴某用被害人郑某的手机三次打电话给其丈夫王某,称郑某在自己手里,让王某准备15万元赎金赎人,后因王某及时报警而未得逞。
2012年9月25日,公安机关抓获吴某。
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