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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根据兰州市新公积金提取办法,首次提出买房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的规定。
兰州市最新修订出台的公积金提取办法中,购买自住房屋后,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兰州市日前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办法作出修订,明确了15种情形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买房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的规定为首次提出。
据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因为目前兰州市房价比较高,而公积金的缴存水平在全国相对较低,让购房者利用其家庭成员缴存的公积金,以帮助减轻整个家庭的购房压力。但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公积金,仍然会按照提取额度合并计算,不能超过提取额度的上限。
另外,兰州市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以上,自行购房但从未提取过公积金的,也可以通过“用于家庭自有住房的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但其提取额不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当年公积金应缴存额的30%。
据统计,截至2012年末,兰州市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为4923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39万多人。
点评:购买自住房屋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办法,是一次全新的尝试,能够减轻购房者的购房压力,并能充分运用闲置的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