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消息,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社会热切期待改革取得新突破。总体要求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 系,处理好加强顶层设计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关系,处理好增量改革与存量优化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 保改革顺利有效推进。
2013年改革重点工作是,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领域改革,积极推动民生保障、城镇化和统筹城乡相关改革。
行政体制改革方面,《意见》要求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简政放权,下决心减少审批事项;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等。
财税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等。
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意见》要求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推进制定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等。
在投融资体制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改革等方面,《意见》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此外,在城镇化和统筹城乡相关改革方面,《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相关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 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投融资体制等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改革;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 体收益分配权等。
同日,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负责人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房产税经过多年调查研究,已经在上海、重庆进行了试点,现在正在考虑择机扩大试点范围,今年会有具体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