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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湘乡人丁建新外出用餐时,手包不慎遗失,里面有数万现金、驾驶证及一台iPhone 4s手机。近日,湘潭警方通过手机软件顺藤摸瓜,找到了拾金不还的人,帮他追回了部分财物。
34岁的丁建新在珠海做生意。今年1月31日,丁建新回湘潭后不慎遗失了一个手包。当时包里有8.7万港元、4500元人民币,以及银行卡、驾 驶证和一台iPhone 4s手机。丁建新猜测,可能遇到了小偷,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通过调取监控,民警未发现偷盗行为。综合回家路线和时间等信息,民警认为丢失的可能性较大。
最近,民警通过手机软件,发现这部iPhone 4s在深圳,并找到了手机的使用人。“她说这是前男友陈健(化名)送的礼物,对方仍在湘潭某装饰公司上班。”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顺利找到了当时捡包的陈健。原来,当日他和朋友在餐馆附近停车时,发现地上有一个手包。“我拿走了里面的现金、手机,包随手 就扔了。”不久,他们前往深圳旅游,吃喝玩乐都是花的这笔钱,还把手机送了人。目前,这笔钱被他们挥霍得已所剩无几,最后只凑了1万元给丁建新,但两人承 诺会定期归还余款。
小贴士
拾金而昧或构成犯罪
湘晋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江说,拾金而昧不仅违背道德,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捡到遗失物,属于民事法律上的不当得利,行为人有返还财物的义务,失主也有要求行为人返还财物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捡拾他人遗失物,数额较大的,捡拾者又拒不归还的构成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