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闲置土地,是国土部下半年的重点工作。根据国土部的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闲置土地高达3.55万公顷。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了一份由北京市汉龙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称,长沙市国土局与其下属单位长沙市土地储备中心不执行长 沙市政府已批复的长土政发(1998)070号文件(以下简称070号文件),将存在争议的一块土地使用权“违法”出让,目前该块土地市值近4亿元。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该争议地块位于长沙市岳麓山茶子山村,面积77.95亩。目前,该土地使用权所有人为长沙市土地储备中心,不过该土地却在海南国企海南中康实业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康)的实际控制之中,而且被多家公司主张权利。
8月28日,长沙市国土局书面答复称,因湖南省国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公司)在法院判决两年后,一直未履行向茶子山村支付征地补偿款、工程款及利息456.6万余元,长沙市政府决定将土地划拨给市城建投公司,即意味着070号文件自行终止。
事实上,该土地因一直未能按照国家规划用途正常开发利用,已闲置多年。
补偿款支付分歧引发土地纠纷
070号文件全称《关于将河西茶子山的77.95亩土地使用权返回给湖南省国药开发总公司的请示》。根据海南中康、国药公司提供的上述文件复印件显示,该文件系长沙市国土局1998年6月29日提交给长沙市政府的公文。
上述文件指出,“经我局1998年6月19日现场办公会研究认为,国药开发总公司提出的返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应当予以支持……我 局拟同意将河西茶子山的77.95亩土地使用权返回给湖南省国药开发总公司。”同日,时任长沙市长杜远明在该请示文件上签署“同意”。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湖南省国药开发总公司系1991年10月17日由主管部门湖南省卫生厅出资30万元注册成立,后注册资金变更为 2000万元,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1997年12月,公司被海南中康兼并,海南中康与湖南省卫生厅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国药所有土地全 部转让给乙方 (海南中康)。”这也意味着,海南中康成为兼并后长沙市国土局土地返回的主体。
然而,已生效的070号文件在1998年9月国药公司被实质兼并以后并未得到执行,并由此牵出一场跨度20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
日前,长沙市国土局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070号文件中向国药公司返回土地内容并不否认,但返回土地的前提是,依据长沙市中级 人民法院(1997)长中民初字第87号民事判决,由国药公司向茶子山村支付征地补偿款、工程款及利息共计456.6285万元。
长沙市国土局表示,在判决之后的2年多时间里,国药公司一直未履行支付上述款项义务,“2001年3月,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包括该宗地在内的19宗土地划拨给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即070号文件自行终止。”
不过,汉龙律师事务所认为,让国药公司未争取到权利前先履行义务并不合理,而且070号文件至今未明确废止,仍属合法公文。
该事务所在法律意见书中指出,长沙国土部门不仅拒不执行070号公文在明知土地使用权存在争议情况下拍卖土地,后又在矛盾无法处理时施压迫使竞得者放弃资格,属于“典型的违法行政”。
土地权属现状尴尬
从1993年算起,茶子山村77.95亩土地争议已延续20年。记者从相关文件中发现,为“发展高新科技项目”,1992年湖南省计划委员会批复同 意了湖南省卫生厅 “中外合资湖南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后来国药公司提交项目报告申请在长沙市郊区岳麓山茶子山征地130~160亩,后实际征收了176.7亩。
相关证据显示,彼时国药公司申请到 “减免动迁费和土地有偿使用费。”经过费用减免后,国药公司按照约定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总价为353.4万余元。 长沙市国土局、国药公司签署的长土合(93)002号《长沙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乙方(国药公司)应在签订合同6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金,逾 期7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 (长沙市国土局)有权解除合同。”而政府文件显示,国药公司并未如期缴齐土地出让金却获得了土地。
国药公司与长沙市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获得176.7亩土地使用权后,仅仅三个月后就将其中77.95亩土地使用权以1540万元转让给湖南锦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锦发房地产)。
然而,锦发房地产接盘国药公司77.95亩土地后只支付了10万元定金,后续资金余款始终不肯支付,但锦发房地产正式获得了该77.95亩土地的国 有土地使用权证。汉龙律师事务所称,至今未在工商部门查到任何锦发房地产的注册资料。不过又由于该77.95亩土地始终未被锦发房地产开发利用,长沙市国 土局以“受让土地超过2年未开发”为由对其进行了“无偿收回”。
国药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电话采访时认为,“通过这一番,国药公司相当于又白白失去了本已到手的77.95亩土地。”作为湖南省卫 生厅下属国企,国药公司最终通过长沙市国土局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并形成市长批复同意的070号文件,被长沙市政府以公文形式批准可被返回获得该77.95 亩土地使用权。
但一场兼并让国药公司愿望落空。政府文件证实,国药公司申请返回土地、070号文件形成之间的时间段,湖南省卫生厅已与海南国企海南中康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企业兼并合同》,在海南中康公司最终同意接收国药公司后,返回土地的问题没有了下文。
“终止《长土政发(1998)070号》文件与海南中康收购国药公司不存在因果关系。”长沙市国土局在给记者的回复中表示。
海南中康声称,直到2006年7月,处理改制重组问题的海南中康人员在长沙市国土局调阅档案时,意外发现了长土政发(1998)070号文件和1998年6月19日该局现场办公会《会议既要》,方才继续主张权利。
茶子山村的77.95亩争议土地被国土局“没收”后,经历了多次转让,2001年拨给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后,后又被协议转让给长沙 市土地储备中心,2006年曾被公开挂牌出让,湖南湘军竞得土地使用权。 这笔交易由于海南中康强烈反对,最终被撤销。 根据海南中康魏姓负责人的说法,目前茶子山村的77.95亩争议土地作为国药(海南中康)“职工自救基地”被海南中康实际掌握,种植了价值约4000万元 中药材。 对于目前尴尬现状,汉龙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通过行政协调方式促成各方和解”。
不过记者从长沙市国土局获悉,该局已明确表示“海南中康的权利主张不能得到支持。”“由于该宗土地使用权的争议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局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宗土地另行处置。”
20年土地增值200多倍
1993年2月6日,国药公司与长沙市国土局签订的长土合(93)002号《长沙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显示,受让的岳麓山乡茶子山土地面积为 117800平方米(合计176.7亩,包括争议的77.95亩),土地出让金单价为30元/平方米,按照国药公司申请到出让价计算,77.95亩折合约 156万元。
三个多月后,1993年5月23日,国药与一家未注册房产公司签订协议,将全部征收土地中近一半51963平方米、约77.95亩土地转让给该公司,转让总价约定为1540万元。国药如得到卖地收入,获得8、9倍利益。
77.95亩土地被长沙市国土局“无偿收回”后,2004年出让给长沙土地储备中心,根据二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单价为104元/平 方米,国土局出让了其中29339平方米,其余22624平方米被规划道路绿化用地,按照这个价格,长沙市国土局至少可获得约305万元。
2006年7月,长沙市土地市场管理处发布(2006)挂3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须知》,出让包括该77.95亩土地在内的岳麓区茶子山村 86.97亩52977平方米土地,成交价为4634万元,单价约875元/平方米,照此计算,77.95亩土地此时市场价值约4547万元。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2006年以后,长沙土地市场急速升温。汉龙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意见书显示,据海南中康、湖南湘军等委托公司估算,77.95亩土地价值已近4亿元。相对于国药公司拿地价格,增长了255倍。
据了解,这些年来由于存在争议,该土地自1993年以来一直未能按照规划开发利用。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一方面是企业希望通过捂地方式获取土地溢价、增值空间,另外就是与政府监管部门清理举措不及时有关。
事实上,去年以来国土部开始着手建立针对土地市场上与“大地块、大企业”相关的跟踪调查制度。目前国土部正在对284宗特殊地块进行调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