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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土豪男"偷7家婚庆公司 被判两年半罚3万
2013年10月23日 09:11 来源:华声在线|我要评论 浏览字号:【
[摘要]声称想办一场盛大的婚礼,32岁的龙某几乎受到了每个做婚庆策划的女接待员的欢迎。然而,龙某走后,她们却发现,公司丢了财物。 今天,记者从长沙市芙蓉区法院获悉,以假借办婚礼洽谈业务实施盗窃的龙某获刑2年半 ...

   声称想办一场盛大的婚礼,32岁的龙某几乎受到了每个做婚庆策划的女接待员的欢迎。然而,龙某走后,她们却发现,公司丢了财物。

  今天,记者从长沙市芙蓉区法院获悉,以假借办婚礼洽谈业务实施盗窃的龙某获刑2年半,收购龙某赃物的杂货铺老板也被判刑。

  遇“土豪”易放松警惕

  龙某是汉寿人,中专文化,在长沙没有工作,为何会选择婚庆公司实施盗窃呢?龙某交代,动辄数万元的婚礼策划费用,很容易让业务员们放松警惕,他装成阔绰的土老板,对方只会想着怎么赚钱,容易支开她们偷点东西。

  第一次佯装老板去婚庆公司洽谈业务是在今年3月5日,龙某否决了一个性价比较高的3万元策划,认为其档次太低、花钱太少,对接待员重新作出的一 个5万元策划十分满意,并表示要当场签约。趁着接待员去打印合同的间隙,他偷走了接待员包里的2万元现金,然后赶紧离开了婚庆公司。

  共盗窃财物5万余元

  随后20天,龙某如法炮制连偷6家婚庆公司,盗得多台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然后以低价将其卖给杂货铺老板刘某。与此同时,失窃的婚庆公司除了报案外,还在行业群里讨论、通缉这名惯偷。就在龙某去第7家婚庆公司准备实施盗窃时,他被公司工作人员认出并当场擒住。

  法院审理认为,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财物价值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刘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仍然收购并销售,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发后,大部分赃物被追回。最终,法院判处龙某有期徒刑2年半;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3万元。

关键词:公司,婚庆,盗窃,龙某,接待
[责任编辑:槟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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