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加强当前及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及相关部门严格执行财政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改善管理服务,加强当前及明年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今年1至9月,全省财政收入形势严峻,大多数市州、县市区财政收入增幅不同程度下降,第四季度财政收入任务很重,迫切需要加强当前及明年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
《通知》强调,财政数据必须真实反映本地经济运行状况和财政保障能力。各市州、县市区要实事求是地组织收入,做到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 衡,宁可压缩支出也决不能收“过头税”。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落实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取消和停征部分 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扩大民间投资等公共投资规模,支持城乡流通体系建设,扶持新兴消费,促进稳增长调结构。要从严控制行政成本,坚决做 到办公性行政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做到2013年底一律不追加办公性行政经费,编制2014年预算时省直部 门办公性行政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力求今后5年内全省党政机关不得新建、扩建、迁建、合建、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停 建。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形成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长效机制,2014年省财政原则上不设立新的专项转移支付,对部门承担的新工作、新任务和资 金不够的,通过存量资金和增加转移支付规模予以支持,切实做到“结构可调整、总量不增加”。
《通知》要求,下大力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今年11月中旬前,除需按工程进度安排的支出外,务必将中央和省级安排的专 项转移支付全部下达到市州、县市区,在编制2014年预算时同步启动2014年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的分配工作,做到2014年上半年省级专项转移支付下达不 低于70%。要进一步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努力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进一步将财政资金向基层、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倾斜,并着重向武陵山、罗霄山 片区等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需要,做到政策公平、 托住底线。
《通知》强调,要扎实开展预算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透明度和有效性。2014年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所 有市州和县市区推进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工作,加强大额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估,逐步建立与转移支付直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要积极推进政 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确保2014年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启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 工作,研究制定购买目录、认定承接主体资质、建立购买机制、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等工作,加快形成公共服务提供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