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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过境迁,当年的土地炒作变成了如今的房屋炒作。刘恒认为,土地增值税与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状已经“脱节”,不太符合目前房产税对房产市场调控 的要求,加之其征收办法不是很“清楚”,产生了不少乱象。在今后的改革中,市场对它的征收范围、征收办法、征收期限等都会做出合乎逻辑的解释或相应的调 整。
财政部长楼继伟在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时提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下一步,房产税改革方向是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税收,配套推进清费立税。
而2008年以来,土地增值税已成为房地产交易环节增速最快、金额较高的税种。杨红旭指出,契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这五类直接针对房地产的税种,2012年全国总收入为10128亿元,比2000年的449亿元增长22倍。其中,土地增值税2012年为2719亿 元(仅略少于2874亿元的契税),比2000年的8.4亿元暴增323倍。而作为保有环节的税种,2012年房产税为1373亿元,比2000年的 210亿元仅增长5.5倍。
因此,杨红旭认为土地增值税已成为优化房地产税收结构的“拦路虎”,应“增加房产税,弱化或取消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行业当前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需要加以调整。但不可否认的是,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地位,无论在国家经济支撑还是提供财政税收方面都做了很大贡献。”刘恒指出,“税制的改革应当是有利于行业的发展,使其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