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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显示:
两年前,我哥哥看我刚出来工作不久,没有积蓄,就给我20万元,说是送我的,帮我付了买房子的首付,其他还没付清的房钱让我自己每月还 按揭贷款。买房过去两年了,房子也升值了不少,但最近我嫂嫂却跟我说,哥哥给我钱的事,她根本就不知道,她说没有她的同意,送20万元钱给我的事不能算 数。因为是用他们的钱买房付的首付,她提出要我买的这套房子,然后将我还贷的钱补给我。我感觉这事真不可思议,明明是哥哥答应送我的钱,嫂嫂竟说不算数, 而且还想要我的房子,这合理吗?
【孔女士】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作为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 权。夫妻中一方有权处分其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条件是征得对方的同意,或取得对方的默认,否则,处分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尽管如此,孔女士的哥哥仍能处分属 于自己的那部分赠与,即20万元中的一半,孔女士的嫂嫂可以追索没有经过自己授权且属于自己的10万元。对于房子的归属,叶律师认为,如果孔女士与开发商 签订的合同程序合法,那么这个房屋的所有权无疑是属于孔女士的,是得到法律保护的。孔女士的嫂嫂主张房屋的所有权是没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