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西子湖畔·沃府小区中心广场负一楼的物管用房,成了业主们所说的“私房菜馆”。 记者 林锐新 摄
2013年1月1日, 我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如今进入到2013年年底,业主维权情况是否得到改观?物业管理是否进一步规范?
本报新闻热线96258,近日接到多起小区业主投诉物业的电话,记者连日走访了多个小区,从与各小区业主们的交谈中,了解到了业主维权道路的种种困难。
投诉一
公共用地成餐馆,业主称维权遭报复
“接恐吓电话没让步,第二天车轮螺丝就松了三个,断了一个,差点出事。”近日,长沙市岳麓区市民申女士拨打本报热线96258投诉称,长沙西子湖畔·沃府小区物管用房被改造成私房菜馆,在维权过程中,业主多次被威胁。
12月19日,记者来到长沙市西子湖畔·沃府小区。业主口中所说的“私房菜馆”,位于负一楼,名为“宇洋食堂”。
该小区业主透露,私房菜馆所占的是小区物管用地,属于公共用地,但业主们却从未享受过出让这块公共用地所带来的租金福利。
“宇洋食堂”餐馆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物业、餐馆与业主的这场拉锯战已持续了3个多月。申女士说:“一个姓谢的男子自称代表物管和餐馆打电话给我,问我的态度。他说,要么同意开餐馆,要么大家都过不好。”
次日,申女士驾车上班险些出了意外。“右后轮断了一根螺丝,另外三个也都松了,用手都能拧动。”申女士怀疑车在前一晚被人动了手脚。
小区一起维权的业主谢先生也曾接到了类似的电话,“我不同意开设餐馆,结果被7个人找上单位将我打伤。”
“物业公司不经业主同意,私划停车位,还乱收停车费。”业主陈先生说,小区新建不久,仍在质保期,物业公司又常借维修的名义任意支出物业管理 费。陈先生坦言,维权时业主都感到无力,积极的业主还可能遭到报复,“目前我们小区还未成立业委会,但我们已经提交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希望业委会能 维护业主们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