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阳人张军(化名)拨打新报新闻热线2170062反映,他三年前交钱在桂阳买了房子,但房子直到现在还不见动工,就连当初收钱的老板郭玲君如今也不见了。
2014年1月9日,在张军的带领下,郴州新报记者在桂阳县环城西路找到了郭玲君与人合伙开发的楼盘。这里空无一人,没有开工建设用的机器设备,楼盘项目部的办公室大门也紧锁着,只有边上立着的一块项目鸟瞰图向外人宣示着,这是一块正待开发建设的土地。随后,郴州新报记者又来到了老板郭玲君的家,这里早已人去楼空,墙壁上还被涂画着“还钱”等字样。
买房:分别交了10万和15万,只签了协议
根据张军的回忆,2010年底的一天,他与同事郭元(化名)准备在桂阳县城买一套房子。看房时,郭元的远房亲戚郭玲君告诉两人,他与人合伙在桂阳县环城西路要开发一个楼盘,希望两人能从他这里买房。“2011年2月,郭玲君说项目开发资金不足,希望我们能够先交钱。”张军说,郭玲君当时拿出了各种相关证件给他们看,还带他去看了即将建设的 那块地,“当时那里还没完成拆迁,是一片旧民房。那时就说好了15万元买一套不低于120平米的房子,并承诺3月份开工建设。”
很快,张军和郭元分别与郭玲君签署了协议。张军给郴州新报记者出示了这份协议,协议约定开发商于2011年12月31日前交房,并在一年内为张军和郭元免费办齐房产证。新报记者发现,这份协议并不是正规的购房合同,上面没有公章,只有双方的手印和签字。张军告诉郴州新报记者,签署协议后他交齐了15万元,郭元先期交了10万元,“郭元和郭玲君是远房亲戚,所以郭玲君答应郭元剩下的5万元先欠着。”
等房:一年又一年,项目迟迟不动工
可一直到2011年的12月初,项目都没有动工,张军和郭元找到了郭玲君。对此郭玲君解释说,没开工是因为相关证件的原因,他向张军和郭元承诺在2012年底之前一定能够交房。“2011年12月份郭玲君与我们又签了一份协议。”张军说,这一次的协议中除了原有的一些条款外,还增加了未按时交房,每延迟一天按交付款0.25%计延迟违约金的条款。时间一天天过去,直到2012年12月31日,工地上还是不见动工的迹象,“我们又找到郭玲君,但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再后来,就完全找不到他了,去他家没人,打手机停机。”
诉讼:他们将跑路的老板和他的合伙人一起告上法院
经过多方打听,张军找到了郭玲君的合伙人黄先生,得到的消息是:已经解除与郭玲君的合伙关系,郭将房子卖给别人,属他的个人行为。郴州新报记者联系上黄先生了解到,他们是2011年开始合伙准备开发房地产,共有4个人,每人投了85万元。2013年4月22日,他们通过法 律程序解除了与郭玲君的合伙关系。“ 听说郭玲君欠了别人很多钱,怕影响项目开发和公司声誉,与另外两个股东商量后,决定与他解除合伙。”黄先生表示,他了解张军等人的遭遇是在与郭玲君解除合伙之后,“解除合伙时,郭玲君投入的钱已经退给他了,退了70多万元,早知道事情是这样就不会退了。”张军告诉郴州新报记者,事情发生后,他向桂阳县公安局报了警,但公安局认为郭玲君与张军之间的纠纷属于经济纠纷,建议他走法律程序。
经过多方打听,张军了解到郭玲君虽然退了伙,但郭玲君仍占有黄先生等人开发楼盘项目用地的使用权,遂将郭玲君、黄先生等四人一起告上了法院。2013年9月,桂阳县人民法院已受理了张军的诉讼请求,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