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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条例6月底前出台 “房叔房婶”纷纷“现形”倒下
2014年01月24日 12:50 来源:中国江苏网|我要评论 浏览字号:【
[摘要]“房叔”、“房婶”、“房爷”、“房帝”等新词层出不穷。随着多套房产信息的曝光,他们纷纷“现形”倒下。不过,这样的曝光毕竟不是常态。近日,省人大代表、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封孝权,联合省人大代表李鼎 ...

   “房叔”、“房婶”、“房爷”、“房帝”等新词层出不穷。随着多套房产信息的曝光,他们纷纷“现形”倒下。不过,这样的曝光毕竟不是常态。近日,省 人大代表、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封孝权,联合省人大代表李鼎如、王刚、孔繁芝等10人,提交了《关于加快制定〈江苏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的议案》。在 议案中,他们指出,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在法律上存在障碍,在实际上对交易带来繁琐,对中小企业融资带来困难。而制定的好处却不少,最让人关注的是莫过于 对“房叔”的打击。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和南京目前在这方面尚无时间表。江苏省国土厅人士表示,目前仍在等待今年6月底前国家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条例。

问题:房产证土地证不统一,惹来麻烦一大堆

   “作为一名律师,在与企业打交道时,我深深地感受到,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对企业来说有多么重要。”封孝权说,这个提案的初衷,既有国家层面的倡导,也有自身工作中的深切感受。在他看来,不动产登记不统一,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他解释说,在“钱荒”背景下,如今很多中小企业向银行借款的难度很大,转而寻求个人、公司、典当行等其他渠道,但是国土部门的规定堵住了很多中小企 业的融资路。“国土部门只接受企业把土地抵押给银行,抵押给个人、公司、典当行的话,国土部门并不接受。这样一来中小企业如果无法向银行融到钱,土地就没 有办法抵押借钱。”整天与法律打交道,封孝权意识到,房产证与土地证的登记不统一,在法律上存在的问题还真不少。“首先登记的法律依据就不统一。办房产证依据的是《房地产管理法》,办土地证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和一些部门规章。”他表示,我国涉及房屋产权及 登记的法规有数十种之多,它们之间存在一些相互冲突的地方,使房屋产权确认、登记、保护处于制度混乱的状态,导致我国房屋产权登记规范与效力不一致和不统 一。

   由于两张证是两个部门发的,登记机关的不统一也带来了很多麻烦。“交易一套房子,不但要办房产证,还要办土地证。虽说现在行政机关的效率比以前提高了,但总归还是要跑两趟吧。”他说,事实上深圳和上海已经“两证合一”。

还有一种情况是,有的人办了房产证之后,懒得去办土地证;或者由于种种历史原因等,导致房产证和土地证上的描述不一致,这些都会惹来不必要的矛盾。“登记制度不统一,还造成了查询制度不规范。”他表示,世界上许多国家或地区都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公开查阅制度。2002年11月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但地方执行效果不理想,房产登记查询制度也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

好处:为楼市调控提供准确数据,让“房叔”无处可藏

   不动产统一登记,在很多人看来就是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合一”,最大的好处就是办证更省事。由于登记的内容就是真实可靠的权威信息,人们再也不必担 心对方拿出伪造的房产证或土地证,没必要在事先去查明真伪,办证时也只需要跑一趟就行。封孝权同样认为,让房产交易更便捷、更安全,是最直接的意义,而除 此之外,“两证合一”还有更大的价值。“全国各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不统一,造成了房地产数据的凌乱,当这些凌乱的数据被汇总之后,就会有严重失真。”他认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可 以在最大限度上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有助于帮助政府摸清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进而为国家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提供更为准确的事实依据。

关键词:登记,不动产,统一,制度,土地
[责任编辑: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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