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担忧:女职工权利受侵案件会增多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今年2月,北京市正式施行“单独两孩”政策。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庭庭长张弓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随着“单独两孩”政策开始实 施,女职工因“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权利受侵害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会有所增多。他介绍,在该法院此前受理的不少案件中,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生 产等时期,以各种借口对女职工调岗、降薪甚至辞退,侵犯“三期”女职工的合法权利。
“现在湖南还没实施‘单独两孩’,大家都不知道会怎么样,但肯定得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才行。”市民刘喜珍说,在城市,夫妻如果要生二胎,一般来 说应该有较好的经济条件,也就不会太在乎工作收入是否受影响。在这种想法的影响下,女职工即使合法权利受侵害,也会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去处理。因 此,相关部门应该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女职工权益的保护。
专家建议:对相应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张弓认为,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给用人单位带来人员紧缺、工作开展不畅,甚至因寻找替代劳动力而增加经营成本等实际困难,是不可否认的社会 现实。“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后,如果把所有义务都加在用人单位方面,就会加重用人单位负担,从而不愿招用女工。因此,应该注重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 的权益。他建议,政府可以考虑通过立法、制定政策等手段,对招录女工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和政策优惠等,平衡保护女工“三期”权利与企业发展之间的矛盾。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则建议,“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后,相关配套政策应该马上出台,妇联、工会等机构要加强该方面的法律政策宣传。出现侵权时,职工也应当自信维权。此外,整个社会都需要尊重女性职场地位,共同营造和谐的职场环境。
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表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后,如果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在生育二胎过程中合法权利受到侵害,可以向该支队举报、投诉。
网友热议
@备用仓库A:本来就有些单位怕女性休产假,不爱招女性,何况现在允许“单独两孩”,女性可能会休两次产假。而且除了产假,照顾两个孩子所耗费的精力也远大于一个孩子。我觉得以后女大学生就业会更难了。
@公共马甲159:现在我们单位一些重要岗位不招女的,不是歧视女性,有能力有担当的女性一抓一大把,但是一怀孕请长假怎么办?让别人代?大家都是连轴转,哪里分得了身,又不是一两天!
@海蓝忆:放开“单独两孩”,女性的生育职责又被放大和加重,势必导致女性在就业时遭到更严重的困难,其在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也会降低,法律如不调整,女性利益的保护会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