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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澧县县城区2014年度新增住房保障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06月30日 10:55 来源:澧县房地产管理局|我要评论 浏览字号:【
[摘要]为切实解决澧县县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认真落实2014年度新增住房保障对象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14年新增住房保障对象申报办法 (一)申报条件:申请租赁补贴以家庭户为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

为切实解决澧县县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认真落实2014年度新增住房保障对象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14年新增住房保障对象申报办法

(一)申报条件:申请租赁补贴以家庭户为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县城规划区及大堰垱、王家厂镇非农业户口常住2年以上且在当地工作或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低于8000元;

3、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此外,县城区以外各建制镇的伤残军人,属非农业户口的,经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租赁补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申请资格,不得受理申请。

⑴未按规定提出申请、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证件、证明提供不齐全的。

⑵不配合或不授权工作人员依法进行调查,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财产,提供虚假证明,或故意放弃、转移生活权益和财产的。

⑶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摩托车除外),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在义务教育期进入私立高收费学校就读,家庭成员自费出国旅游等,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支出明显高于低收入家庭标准的。

⑷调查期内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股票等金融资产人均超过低收入标准10倍的。

⑸失业家庭成员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而不进行失业登记,或经就业服务机构三次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就业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就业的。

⑹因赌博、吸毒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未改正的。

⑺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及外地来澧县就读的在校学生。

⑻居住在社会福利院或国有(集体)产权单位住房不缴纳租金,全部由政府供养的对象。

⑼经县民政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⑽本人及其配偶注册有工商登记信息并从事某一行业经营或生产行为的(以县工商部门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信息为准)。

⑾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年度申报之时已享受县社会养老保险的;包括个人行为自行缴纳社保金的对象(以县社保部门提供的参保信息为准)。

(二)申报时间:

拟定于2014年4月18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三)申报程序:

1、申请。申请家庭到租(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填表申报。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申请租赁补贴报告(原件)。

②如实填写《澧县城区住房保障对象申报审批表》(原件)。

③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④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其工作单位提供收入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障的证明;低保户提供领取低保存折本复印件;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说明(原件)。

⑤住房证明:现有住房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承租国有公房和单位自管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居住地系非户籍地的家庭需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

⑥夫妻双方户籍不同册的提供婚姻证明,父母与子女不同册的,由公安局或居委会提供关系证明(原件)。

2、初审。由租(居)住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和信函索证等方式,详细了解申请家庭住房、收入、人口等情况,并签署意见,加盖印章,予以公示7天。

3、复审。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审查申请家庭的相关情况,并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4、审批。县住保办对复审通过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和产权、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查档,对拟纳入对象经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予以保障,并建立保障家庭电子和纸质档案。

(四)县城区以外各建制镇的伤残军人,属非农业户口的,参照上述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二、工作任务

根据省市下达澧县的住房保障工作任务,今年要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300户,四个办事处 270 户, 大堰垱镇  20户,王家厂镇10户。四个办事处、大堰当镇、王家厂镇应将任务分解到各社区居委会。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1、县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新增住房保障对象申报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县住保办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新增住房保障对象的申报审批等具体工作。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城规划区四个办事处和大堰垱镇、王家厂镇房管所负责本辖区新增住房保障对象的申报工作。

3、社区居委会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申报受理、初步审查及公示工作。

4、各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县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统计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共同做好申报摸底调查工作。

四、经费保障

县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申报和调查摸底工作,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调查摸底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五、工作要求

1、严格程序。各社区居委会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拒发申请表,对不了解情况的申请户和被举报投诉户做到100%入户调查。要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调查审核,做到各社区居委会统一标准、统一尺度,避免前紧后松、亲疏不一的情形。各相关部门要做到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私盖人情章、关系章,要据实依法出具相关证明。

2、确保时间。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2014年度住房保障对象申报工作。

3、确保质量。一是资料要完备,要确保申报资料一次性完成,杜绝申请人多次往返补充资料;二是要切实认真核实申报对象的自有住房,凡自有住房面积超过保障标准的,一律不得受理申报。

4、确保任务。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要督促辖区居委会确实做好本年度住房保障摸底调查、申报、受理工作,确保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5、确保稳定。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始终保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热情接待,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关键词:申报,住房,家庭,工作,保障
[责任编辑: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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