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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6日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到今年年底,北京、天津、河北等14个省市将实行高速公路ETC联网收费,联网区域内实行“一车一标签一卡”。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提醒联网区域内ETC用户,尽快注销多余的电子标签和非现金支付卡,以免在联网后被重复扣款,给出行造成不便。
今年12月底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辽宁、湖南、陕西等14个省市将实现ETC联网。按照 《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的规定,联网区域内用户车辆、电子标签和非现金支付卡要一一绑定,即一车一标签一卡;对于单发卡未安装电子标签 的车辆,实行车卡绑定,即一车一卡。
路网中心收费公路联网结算管理中心主任王刚介绍,通过对联网区域内各省ETC用户信息进行筛查,发现部分用户在同一发行方或多个发行方办理了多 个电子标签和非现金支付卡。“这将导致重复扣取用户通行费、ETC车道被干扰无法正常通过等不良后果,给用户出行带来诸多麻烦。”
他建议今年联网14个省市有此类情况的用户予以注意,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自主选择,保留唯一发行方的电子标签和非现金支付卡,将其 余的尽快注销。在用户办理注销手续前,应将电子标签和非现金支付卡分离放置且不随车携带,以避免通过收费站时与车道天线通信,造成重复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