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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独家获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由国务院下发至中央各部委及相关部门。权威人士称,条例在登记程序、法律责任方面没有明显改动。但在信息共享方面,条例提出,未来各级不动产信息将统一纳入国土部牵头建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并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这意味着不 动产信息将在国土系统内部各级共享。此外,国土、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也应加强彼此之间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的互通共享。
业内人士指出,多层次信息共享制度的建立,将解决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全国联网问题,并为未来部分政策实施提供基础数据来源。但从目前条例规定来 看,不动产登记信息联网互通实施难度仍较大。据了解,此前与不动产登记相类似的住房信息联网,经多年推动仍处“联而不通”的状态。
除了登记信息共享,条例还对查询人做出具体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有关国家机关也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上述权威人士表示。
本报讯(记者 孙占锋)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暂未收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文件。目前,湖南已建立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工作会议制度,长沙、株洲、 湘潭和衡阳四市建立了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联系机制,同时,长沙浏阳、常德澧县、怀化芷江已先行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