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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住建部等三部委曾经出台政策,要求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但是相关细则一直没有出台。近日这一细则终于出台,公积金缴存人要到异地贷款买房的,只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书面证明即可。
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不仅有利于楼市全面复苏,也有利于保障公积金缴存者的权益,还能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沉睡”,可谓是“一箭三雕”。
从细则规定来看,今后公积金缴存人异地贷款买房似乎很容易,只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书面证明即可,剩下的事情由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 托银行负责办理。但是,当缴存人真正申请异地贷款时,恐怕不会一帆风顺,能不能一次性办好相关证明就是未知数。即使证明好办,也未必能拿到贷款。
南京就是明显例子,即公积金异地贷款在南京遭遇“落地难”。何以会如此?南京有关负责人给出两条解释:一是公积金长期封闭运行,跨区域的信息沟 通、协调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二是南京楼市交易火爆,公积金“水池”告急,南京人自己买房都需要“等贷”,难有余力再去满足异地贷款。
显然,很多城市之间在信息沟通、协调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另外,公积金还成为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博弈的筹码。有这么多好处,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自然不愿意支持异地贷款业务。再加上异地贷款对受委托银行来说手续繁杂、利润不高,也缺少办理贷款的动力。
想破解“落地难”需要系统改革,关键一点在于,职工在缴存城市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要能顺利转移到贷款城市,如此之后,像南京这样的贷款城市就有了办理异地贷款的积极性了。如果只见“证明”不见“钱”,恐怕公积金异地贷款这个“梦想”很难照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