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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公租房:常德市教育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2017年03月15日 10:37 来源:常德买房网|我要评论 浏览字号:【
[摘要]为解决教育产业园内城区无房在岗的教职员工、园区内自主创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常德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常建通〔2012〕113号)和《常德市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 ...

  为解决教育产业园内城区无房在岗的教职员工、园区内自主创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常德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常建通〔2012〕113号)和《常德市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常建通〔2015〕51号)文件要求,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结合供求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教育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坐落在市城区高泗路与常丹路交叉处,属教育产业园配建项目,占地面积20亩,共520套住房,其中一室一厅190套,二室一厅330套,建筑面积一室一厅约45平方米、二室一厅约60平方米。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保障对象。

教育产业园区域内住房困难的在岗教职员工、自主创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在岗教职员工应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租金支付能力;与校方签订正式劳务合同一年以上。在市城区无房。

2、自主创业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租金支付能力;与门面出租方鉴定租赁合同一年以上并取得工商、税务等合法手续,在市城区无房。

3、外来务工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租金支付能力;在教育产业园区域内务工签订正式劳务合同一年以上。在市城区无房。

4、申请由单位整体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对象是单位正式员工或有正式劳动关系的临聘人员,相应条件由单位规定。

以上保障对象须核查同一户口本内直系亲属有无住房资助能力。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申请地有二套50平方米以上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含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30平方米以上。

三、申请资料

1、在岗教职员工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个人申请书、单位申请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单位证明;婚姻证明、住房证明(含直系亲属住房证明)、单位人事部门工作关系证明、学历证明;申请单位整体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按单位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自主创业人员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个人申请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婚姻证明、住房证明(含直系亲属住房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门面租赁合同。

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个人申请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婚姻证明;住房证明(含直系亲属住房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劳动合同、医保、社保。

四、受理审核

   (一)受理。

1、以个人名义办理申报手续的人员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门右侧的常德市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受理大厅申报。

2、申请由单位整体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申报工作由单位受理,单位根据申请人员户数统一向市住保办申请,并将申请人名单等资料报市住保办备案。

   (二)审核。

1、初审。由所在工作单位初审,申报单位将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报市住保办;自主创业人员由市保障性住房租赁中心初审。

2、复审。市住保办收到初审资料后进行复审。

3、终审与轮候。市住保办完成终审后,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在媒体和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轮候对象,按终审时间(以电脑备案为准)进入轮候库并公示轮候序号,有异议并经核查属实的,由相关单位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配租管理

(一)配租原则。一户家庭限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二人及二人以下家庭原则配租一室一厅,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原则配租二室一厅。家庭关系为父女或母子且子女满7岁、兄妹的二人家庭配租二室一厅。合租方式的为二室一厅。单身人员配租一室一厅。

(二)摇号分配。

1、以个人名义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窗口办理申报手续的人员,由市住保办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户型、面积等情况,申报对象总户数超过教育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总套数的在确定的轮候序号中按110%的比例公开摇号配租,申报对象总户数低于住房总套数的按1:1的比例公开摇号配租,接受公证机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获得入住资格的,市住保办发放《入住通知书》。

2、申请由单位整体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由单位根据房源、户型、面积制定摇号分配方案并报市住保办审批后施行分配,获得入住资格的,单位发放《入住通知书》。

   (三)签订合同。申请人收到《入住通知书》15日内,到市住保办指定的房屋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作废,需重新申请。租赁合同应载明以下内容:房屋位置、面积、结构、设施设备;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租赁期限(1-3年,外来务工人员1年);租金及支付方式;维修责任;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其他约定。签订合同后,配租对象持《入住通知书》、《租赁合同》,30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校方整体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空置期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收回;租金缴纳以在职教职员工签订入住合同之日起开始缴纳。

 六、租金标准

 租金执行政府定价:由市发改委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核定。

 七、责任追究

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分配、年审过程中,企事业单位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违反相关规定的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11号)和《常德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常建通〔2012〕113号)文件要求进行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住房,租赁,单位,公共,申请人
[责任编辑: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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